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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89X-04_A/2015-0428012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5/04/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财政水利部门密切配合细化工作加强小型农田水重点县建设
我市财政水利部门密切配合细化工作加强小型农田水重点县建设

自国家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我市先后有10县区18次被列入国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试点县建设范围。各级财政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建成一大批“旱能浇、涝能排、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的高标准农田项目。

一是明确工作机制,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和 “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统一编制和批复了《县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三年建设方案》,树立了“以节水灌溉为重点,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的指导思想,将灌排功能相对薄弱的灌区作为规划发展的重点,优先安排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连片建设,规模推进,建成一批上规模的灌排渠系示范区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项目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大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不断创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机制,五年来,各级财政先后投入12.9亿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建成投入使用灌溉渠道(管道)4600余公里,泵站、机井、灌排工程1200余处。

三是强化工程质量,健全监督体系。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明确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建设方案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都进行管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贯目所有工程均采用招标投标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协议书及廉政责任书,明确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县级报账。建立严格的资金监管体制,对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由县财政实行专帐管理。为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县水利局邀请审计部门对工程资金进行跟踪督察和审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资金挪用、侵占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努力把重点县项目建设成为 “民心工程”,确保工程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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