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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46-30/2013-0807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08/0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罗庄分局对接地方“大好重点”项目实施全程服务成效显著
罗庄分局对接地方“大好重点”项目实施全程服务成效显著

为扎实做好政策落实年活动,罗庄分局主动与区政府"大好重点项目"办公室进行全面对接,确定了79个"大好重点项目"作为重点对象,实施全程服务,助企融资11.73亿元,准予注册资本分期缴付22户,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事前介入实行"三提前"。一是提前参与企业注册。针对企业不同的特点和优势,帮助其选择既符合登记政策又贴近企业实际的最为科学合理的企业类型,特别是新的企业类型,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等。二是提前预核企业名称。根据企业的文化内涵和经营特点,从构成名称的四要素入手,为其提供字号、行业特点及组织形式等方面有价值的参考意见,提前发放企业名称预先申请书,预查企业名称,并指导企业对企业名称简称实施保护措施。三是提前预审登记材料。为确保企业所报登记材料能够一次性审核通过,在正式申报登记材料之前,对尚未履行签字程序的文件材料进行预审,及时沟通达成共识,为下一步修改完善做好准备。

二、重点指导落实"三告知"。一是对出资人以股权或其他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告知其需要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并可以采取分期缴纳出资方式予以解决。二是对出资人采取分期缴付方式出资的,告知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注册资本的20%(外商企业为15%)即可,不需要每个股东出资都达到20%。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三是对企业住所选择住宅楼的,告知其要结合自身经营范围和经营特点慎重选择,避免由此延长申报文件材料的时间。

三、跟踪服务开辟"三捷道"。一是主动服务开通"直通车"。采取电话咨询、预约咨询、现场讲解等方式,开辟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制作"大好重点"项目联络单,确定具体责任人,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现实困难,提供政策服务。二是协调服务实行"搭便车"。利用项目主管部门的前期资源优势,建立工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区重点项目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时间掌握重点项目的动态信息和对登记机关的政策需求信息,提供第一手服务。三是跟进服务开通"回访车"。对已完成登记"大好重点"项目定期展开回访,采取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出资方式,助企融资,支持企业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放宽企业开业期限限制。上半年,对2户新能源企业暂缓了提交前置审批文件的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其办理了营业执照。对22户企业准予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涉及企业注册资本5000多万元,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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