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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0510-12_A/2017-0117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1/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2016年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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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是文物大县,共有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处、省级文保单位7处,文物保护工作形势异常严峻。近年来,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不断完善机制,加强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密切配合,持续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在文物行政执法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是加强配合沟通,加强日常监管。面对全县文物保护监管任务繁重的实际,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主动与县文广新局文物管理保护部门联系沟通,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全县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问题,制止与查处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对文物管理部门转来的违法线索,及时出动、认真核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多次有效制止了破坏文物行为的发生。 二是正确处理矛盾,宣传执行到位。面对文物监管与经济建设的诸多矛盾,全局客观分析,正确处理,加大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执法工作中,认真地向涉及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现场施工人员宣传文物法律法规,使他们认识到文物保护法的严肃性,让他们自觉承担起文物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及时终止或避免施工中损毁文物保护设施事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两个意识”,确保案件质量。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重视证据的发现、收集和整理。在案件调查取证前,组织案件承办人充分分析案情,根据案由、性质及案件复杂程度,预先拟定调查取证提纲,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证据,使收集到的证据和调查笔录内容真实可靠,从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案件处理审批到做出具体的行政处罚决定,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 2016年以来,全局先后立案查处了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薄家店子汉墓群”文物保护区内非法设立大型广告牌案件2起,非法施工建设案件2起,其中一起案件依法申请县法院给予强制执行;查处了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阳都故城”旧址文物保护区内非法施工建设案件1起、非法探测挖掘古钱币案件1起。以上案件的查处,有效震慑了全县范围内的破坏文物设施等违法行为,收到了显著执法效果,有力保障了全县文物事业的繁荣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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