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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139-06_A/2016-0517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农业机械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5/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1050万元财政资金助力小麦(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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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2016年临沂市小麦(玉米)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2015年,我市投入财政资金1050万元,对在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机场周围、城区周边地区实施小麦秸秆切碎还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按照每亩补助15元的标准,以项目的形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小麦(玉米)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补助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辐射带动全市实施小麦、玉米秸秆切碎还田530万亩,有效的减少了秸秆焚烧现象,有力的促进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2016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切碎还田和禁烧工作的开展,继续安排1050万元的财政资金,助力秸秆切碎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项目覆盖全市16个县区,其中,夏季小麦实施小麦秸秆切碎还田40万亩,秋季30万亩,力争带动全年实施小麦、玉米保护性耕作秸秆切碎还田500万亩。 意见要求,县区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机农艺结合,注重技术适应性,选择适宜的操作模式,依据全市小麦生产区域布局规划,实施重点突破战略。要围绕小麦生产的优势区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抓好核心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引导作用,带动、辐射周边区域,为全市小麦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积累经验,进而带动全市小麦秸秆切碎还田的全面开展。 意见强调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成立领导小组,按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作业合同制,严格执行项目标准,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或纠正;要强化技术服务,严格项目作业,加强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机合作社严格按照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和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作业;要严格检查验收,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与明年项目计划安排挂钩,同时对因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而发生重大问题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查处有关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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