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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514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5/1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国土局:加强部门协调 严把项目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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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国土局严格按照《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建设项目预审的每个环节。 实地踏勘和论证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前提,项目类型较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我局主动与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等部门协调,提前介入项目的初步选址工作,引导建设项目合理选址、科学规划、节约集约、依法依规利用土地。 材料审查是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保障,我局积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组织用地预审资料,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对县级预审项目,及时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对由省厅或国土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的项目,及时出具用地预审的初审意见,以保证各级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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