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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371-13_A/2014-0121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1/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卫生局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市卫生局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1月2日至7日,市卫生局成立13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卫生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共检查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40多家,乡镇卫生院30家,村卫生室60家,民营医疗机构15家。

通过检查,全市卫生系统能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部位和危险品的管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效明显,医疗安全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和车辆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个别单位自查排查少、会议研究少、档案材料缺失;各县区(开发区)之间、县区(开发区)辖区内的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个别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村卫生室和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等。

下一步,全市卫生系统要继续加强“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岗位管理实名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制度、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夯实基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各级、各单位要树立“安全隐患不除就是事故”的危机意识,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本辖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活动,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教育宣传、平安创建、全员岗位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对问题隐患实行“零容忍”,继续保持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良好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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