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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98-12_A/2014-1103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0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暨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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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暨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在郯城县召开。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各县区文广新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市文广新局领导班子和部分相关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与会人员参观了郯城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议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强市”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推动了全市文化事业;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稳步开展,取得实效。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两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部分县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还不够坚决、不够彻底,资金投入跟不上,工作开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不够,影响了整体工作成效。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从全市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不讲条件、主动作为,正视问题、勇于担当,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会议强调,要明确标准、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要积极探索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推进以理事会为中心的法人治理模式,逐步实现管理理念由传统型向现代化转变。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加快推动数字文化、网上文化服务和评价平台建设,不断创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二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要结合省、市文化惠民16件实事和市政府民生实事,以镇、村文化设施为重点,全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三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建设、保障、管理服务、评价等标准要求,根据发展实际和百姓需求,制定相应规范标准,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四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要积极探索“公益项目社会办”模式,把公益文化服务项目建设与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实现资源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要研究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办法和购买目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要努力培育壮大非营利性文化组织。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倒排时序,加快推进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文物认定工作。凡是符合认定标准的、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均要予以初步确认,防止遗漏。二是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和登录。要严格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以固定化的程序规范信息采集和登录工作,确保最终录入信息的准确性。三是严格审核文物数据信息。要严格按照普查要求,统一平台、联网直报、分级审核,务求各项数据、信息真实有效。同时,市普查办要加大对文物信息的检查、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四是同步开展普查成果应用。要将普查录入的可移动文物,尽快纳入我市文物保护体系,及时开展保护、管理和整合利用等一系列工作,实现可移动文物促进发展、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利用今年最后两个月时间,进一步强化领导,优先保障,重点推进,狠抓督导,稳步有序地做好年度任务收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文广新局要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市普查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细化责任分工、强化业务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加快工作推进。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努力形成强大合力。二是落实经费保障。要严格落实政府财政投入,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强化调度督导。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浮夸虚报现象。要严格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的县区,要跟上督导,促其整改;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要实行全程督导,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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