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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89X-04_A/2014-0526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5/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财政局强化五项措施大力降低行政成本
临沂市财政局强化五项措施大力降低行政成本

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临沂市财政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支出,大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预算源头控制。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会议、接待、出国、培训等“三公”经费支出,今年市直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再统一压减5%,从源头上杜绝奢侈浪费。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追加,特殊的情况需要追加的,凡追加额超过100万元的,全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是加强资金运行监控。依托金财工程管理系统,全过程监控“三公”经费支出使用,从预算安排、执行、拨款支出的各个环节,将各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动态监控管理,及时提醒“三公”开支超计划、超进度单位,有效防止“三公”经费超支。在全省率先建立预算执行监管系统,将市直266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执行监管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地监控财政资金的动向、流向,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第一时间通知整改,防止“三公经费”使用环节上的“跑、冒、滴、漏”。同时,不断深化公务卡改革,扩大公务卡支付范围,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公务消费动态监控,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使公务卡真正成为“廉政卡”。

三是严把资金支出关口。积极发挥政府采购职能,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过程评审、全方位问效,1—4月份,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额16.5亿元,节约资金3.8亿元,节支率18.72%。不断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建立“事前预算评审、事中跟踪监管、事后决算审核”的全过程跟踪评审机制,坚决杜绝高估冒算、骗取资金等问题。今年1—4月份,全市共完成评审额60.6亿元,审减资金5.7亿元,审减率9.4%。

四是强化制度约束控制。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制度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对于制度缺失的抓紧制定,制度有漏洞的抓紧修补。起草制定了《临沂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临发〔2014〕9号)、《临沂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临办发〔2014〕7号)、《临沂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临办发〔2014〕8号)、《临沂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临财行〔2014〕5号)、《临沂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管理办法》(临财行〔2014〕8号)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督导落实,对铺张浪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杜绝“破窗”效应,在全市形成不敢浪费、不能浪费、不愿意浪费的风气。1—3月份,市直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下降15%。

五是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促规范,2013年10月25日,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市级54个政府职能部门也分别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沂水、蒙阴、平邑、临沭4个县在各自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县级“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将继续扩大公开范围,市直部门除市委部门和涉密部门外,要求全部公开,并由一级预算单位向下属单位延伸。同时,继续扩大县区公开范围,要求所有县区今年全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各开发区随同所在行政区划县区一并公开,比全省规定的公开时间提前一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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