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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95170510-12_A/2017-040701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7/04/0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加强春季节庆演出市场监管
沂水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加强春季节庆演出市场监管

春季是沂水旅游旺季,也是各个旅游节开幕集中时段,沂水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以“三个早”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监管,特别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节开幕式演出的监管,维护和规范演出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工作计划早部署。农历立春以后,沂水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多次召开会议,针对旅游景区、旅游节开幕式演出时间集中、地点分散、观众多的实际,提出要“早部署、早对接、早行动”,要求稽查队立即开展摸底排查,对掌握的演出提早介入,做好准备,做到心中有数;要求法规科对全县营业性演出团体和经纪机构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引导演出团体负责人牢固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观念;要求监管科严把审批关,认真审查演出团体经营者的各类证件、演出内容,重点加强对演出单位的演出资格审查、演出剧目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搭台演出。坚决把非法演出团体拒之门外,确保演出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二是演出项目早对接。提早和各乡镇(街道)、旅游景区、演出团体等单位对接,掌握演出时间、演出地点、演出单位、演出内容。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自媒体,及时了解可能出现的演出活动,提早与演出举办方进行沟通联系,向其宣传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演出。一旦掌握有非法演出,及时联系当地政府、旅游景区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打击非法演出活动的态势,坚决铲除非法演出行为滋生的土壤。

三是演出执法早行动。建立演出跟随和巡查机制。在景区演出活动期间,派专人在现场全程监督,加强对演出内容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同时加强乡镇驻地、旅游景区及庙会市场巡查,严厉查处不经审批擅自举办的各类演出活动。一旦发现非法演出,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事前预防,努力在非法演出未立足前予以取缔,减少对文化市场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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