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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508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5/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建立完善非煤矿山长效监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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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安全发展,建立完善非煤矿山长效监管机制 走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这是山东省矿产大县---平邑近来矿产管理的主要思路和立足点。该县国土资源部门立足全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以及开发利用现状,建立起“专家查隐患、企业抓落实、政府抓监管”、 实行爆破协作管理新机制,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充分、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的新路子。 一是实行爆破协作机制。爆破公司在采矿权人申请爆破时,要先通知国土资源和安监部门,国土资源和安监部门要及时派人配合爆破公司到矿区进行爆破点定位,在确定爆破点在矿区范围之内后,爆破公司方可为矿山企业实施爆破;国土资源、安监部门没有到场确认的,爆破公司不得为矿山企业爆破。 二是“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监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矿山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委托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设计编制资质的单位为监理单位,对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开展监理工作。矿山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开展现场监理,并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如发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现实开采条件,或开采现状与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不符,要及时向国土资源和安监部门报告。矿山监理单位每年对所有生产矿山现场进行违规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检查不少于2次,复查不少于2次。对监理单位在现场监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和安监部门要根据监理报告,督促矿山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监理单位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产整顿。 三是企业抓落实。矿山开采现状图实行季报制度。矿山企业每季度末要向国土资源和安监部门报送矿山开采现状图,开采现状图由国土资源局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现场实测,测量单位根据实测情况出具实地测量技术报告,明确矿山是否超层越界,开采现状图盖测绘单位公章、资质章,矿山企业法人签字,盖公章。不按时报送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条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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