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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51-02_gzdt_/2012-0719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7/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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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沂水县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逐步建立起人大、政府、干部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审计决定落实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连续三年达到100%。 一是县人大就同级审整改进行质询谈话。每年5月,沂水县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县人大财经委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召集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质询谈话,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抓好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屡审屡犯”现象。 二是县政府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督察范围。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审计决定落实工作的意见》,明确将被审计单位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列入督察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屡查屡犯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县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干部个人档案。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审计局联合召开集中反馈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将审计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纳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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