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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5-0428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财政三措并举把关国有产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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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改制步伐加快的实际,市财政局切实加强对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 一是严格把关资产评估。对改制中以有偿转让、置换方式处置国有资产的,或者以非货币性资产抵顶债务的,要求必须委托具有较高执业质量、社会信誉好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出具有效评估报告,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处置。 二是严格资产处置方式。对有偿转让国有资产的,必须到政府指定的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通过拍卖、招投标方式进行。对转让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的,必须重新审批,否则不得转让,有效防止了低价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资金监管。要求国有资产转让价款必须一次性通过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同时,按照行政事业财务和会计制度处理会计账务,防止资产处置收入被挪用和挤占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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