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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083-02_gzdt_/2016-081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8/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食药监局四项措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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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推进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市食药监局试点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市食药监局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按照“稳步推进、重点突破、先易后难、分布实施”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食品药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方位进行试点,逐步在全市食品药品行业建立起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监管部门指导推动、社会各界联合激励惩戒的工作机制。 二是突出重点,划定范围。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归集的内容是否全面、归集方法是否可行、信用评价的标准是否科学等作为试点重点任务,沂水县作为食品药品全领域、全环节、全方位的试点区域,药品生产作为全市领域试点环节,试点时间截止2017年底。 三是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遵循“谁许可谁录入、谁确认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抽检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市局有关业务科室、有关直属单位、各县区局、市局驻大厅窗口的分工,层级落实责任,确保分级做好信息的录入、更新、上传,实现信息归集、信息评价、分类管理的集约化。目前,沂水县已建立起“一户一档”食药安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四是健全档案,强化运用。全面梳理列入试点范围的行政相对人的信用档案,并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并量化赋分。加强低信用等级企业的监督、管理,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抽检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重点管理的企业进行抽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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