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451-02_gzdt_/2013-112501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11/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建成领导干部履职全过程监督网络
临沂建成领导干部履职全过程监督网络

今年以来,临沂市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告知、任中审计,离任交接”制度,实现了审计对象的全覆盖,建成了领导干部履职全过程监督网络。

一是实行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制度。对市委管理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正职领导干部,在其到新任岗位任职时,由组织部门书面告知其任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并由新任领导干部在《告知书》上签名,由组织部门留存,书面告知材料由审计部门提供。

二是建立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按照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情况,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划分为ABC三类,并针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和审计方式,对掌握大量资金、资产、资源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三是完善离任、任中审计制度。逐步提高任中审计的比重,对领导干部任职两年以上的,有计划地安排任中审计。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以前年度审计情况,由审计部门商组织部门提出任中审计项目计划;领导干部因离任、转任、辞职、免职、退休、辞退等原因离任的,由组织部门根据其任职情况和工作需要委托同级审计机关进行离任审计。

四是实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在领导干部因离任、转任、辞职、免职、退休、辞退等原因离任需要办理离任交接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对任职时间不足一年或任中审计一年之内离任的,以及部门单位属于非重要经济或决策部门,掌握资金、资产、资源量比重较小的领导干部,不再安排离任审计,执行离任交接手续。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