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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51-02_gzdt_/2014-0103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1/0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三部门联合检查国有房地产出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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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沂南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出租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等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进行专项调查,旨在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国有单位房产出租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本次联合检查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有下级独立核算单位国有房地产出租管理现状,具体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归属、面积、用途、座址、租期等基本情况;房屋出租形式;租金收入情况;租金入帐情况;租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等。具体检查工作分为自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阶段三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由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单位房地产出租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出租自查表》,并报送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备案。重点检查阶段,由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汇总上报县政府。整改落实阶段,要求各相关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措施,并予以纠正。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填写自查登记表,做到不重登、不漏登;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不认真自查整改、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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