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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451-02_gzdt_/2014-01140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1/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罗庄区三项措施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罗庄区三项措施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今年以来,罗庄区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一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职务变动情况,对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员进行了调整,为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出台了《罗庄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罗庄区区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罗庄区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罗庄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和《罗庄区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从多个层面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是逐步拓宽审计领域和审计覆盖面,将区直部门管理的二级单位、乡镇站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级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纳入审计范围,拓宽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域。同时将原来的领导干部任期5年进行任中审计的规定改为任期满2年即实施任中审计,缩短了审计时限,提高了任中审计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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