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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527328-09_E/2013-0411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4/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安监局“三措施”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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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重视。县安监局召开了全县安监办主任及重点企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府《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重点讲解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和机构保障的主体责任、资金和物质保障的主体责任、管理保障的主体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举办两期《规定》培训班,对56名乡镇安监办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18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学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同时,组织职工通过悬挂标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三是深入企业,现场督导。局领导班子分为六个督导组,分别对沂南县宏升新能源有限公司等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沂南县城东加油站等12家加油站、恒瑞矿业有限公司等8家矿山企业、沂南县庆典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等3家工商贸企业进行现场督导。查看企业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导和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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