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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15-05_Z/2014-0528006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5/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陵县“四举措”做好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兰陵县“四举措”做好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兰陵县立足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优化空间布局。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优先保障供应的原则,对公益事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的用地优先安排,其余建设项目用地按照指标供应情况和联合评审意见统筹安排。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突出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国家、省、市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5%,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0.6,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从严控制厂区绿化率,严禁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厂区绿化率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5%。对于新建和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不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规定、达不到投资强度的,不得通过预审,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

严格土地供应方式。在土地供应方式上,除《划拨用地目录》中规定的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外,协议出让土地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均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不断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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