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邑县审计局出台《审计业务审处分离改革办法》,全面实行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处理和执行“四权”分离,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有效避免审计处理处罚畸轻畸重和审计执行难的问题,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审计项目计划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下达和调整;调度、检查、统计和评估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并随时调度、督查重点审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审计项目组织实施。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由各业务科室牵头,组成审计组,全面负责审前调查、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和草拟审计报告等工作。对审计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实施审计前业务科室要向局做出廉政和审计质量双向承诺,确保查深查透,如实反映审计情况。三是法制审理科负责对审计项目进行审理。对各审计组提报的审计资料进行审理后,出具《审计项目审理意见书》,认为审计组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及时要求审计组补充重要证据或纠正有关问题;对审计报告定性不准、使用法律法规不当的,提出修改意见。四是审计结果执行科负责所有审计项目结果的执行。主要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事项,执行审计决定收缴和审计处罚的有关事项,跟踪落实审计移送处理书中的移送处理事项,办理申请强制人民法院执行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