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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331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国土局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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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郯城局加大工作力度,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采取五项措施,不断促进养殖业用地有序健康发展。 一是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各乡镇发放宣传传单,是养殖户了解办理养殖备案的政策法规等信息。 二是在加大对现行用地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的同时,严格执行养殖用地备案程序,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决纠正未批先建、乱搭乱建养殖场现象,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搞养殖。 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充分发挥执法联动机制的合力作用。对以发展养殖业为名,抢占土地,或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养殖以及破坏耕作层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严格按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是做好批后监管。在日常动态巡回执法检查中,不定期到已办理养殖用地手续的养殖现场进行检查,严防养殖用地“变味”,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严格按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五是实行备案延续登记制度。在强化以上措施同时,对超过备案有效期的养殖用地实行备案延续登记制度,为仍然从事养殖、符合备案要求的养殖用地办理延续登记,以保障规模养殖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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