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95170510-12_A/2017-0112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1/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四项措施集中开展节前农村文化市场整治 |
|
|
|
春节临近,农村文化市场繁荣,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证春节前后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兰陵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采取多项措施集中开展农村文化市场整治。 一、加大整治力度,净化农村文化市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为整治重点,对各乡镇农村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取缔贩卖出版物的游商、摊点等无证经营行为;全面封缴盗版教材教辅和各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同时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表演中的低俗、色情及封建迷信等违法内容,杜绝无证演出。切实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二、充实监管力量,完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依托“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网络建设,完善乡镇巡查队伍。在有传统庙会、文化经营单位较多的自然村,发展建立农村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使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延伸至最基层,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监管职责明确、工作制度规范、日常检查到位,实现农村地区文化市场监管的全面覆盖。 三、强化部门联动,促进监管执行到位。适时开展由公安、工商、广电等部门组成的农村文化市场联合执法行动,适时对农村文化市场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整治。加强市场信息采集和共享,对农村容易滋生违规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专门组织执法力量开展经常性、有重点、有目的的执法巡查,确保了农村文化市场的良好秩序。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制环境。通过传统庙会、集贸市场咨询、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文化市场经营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做法,加强政策引导,规范经营行为,为农村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