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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9083-09_D/2013-1015007 发布机构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10/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四部门联合严厉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
临沂市四部门联合严厉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互联网药品销售和发布药品信息的监管,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药犯罪与违法售药行为,整顿和规范网上售药秩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络文化办公室、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

一是加强互联网监测,及时移交相关案件线索。以治疗肿瘤、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性功能障碍等病症的药品为重点品种,以互联网搜索引擎为重点监测对象,以实名投诉举报信息为重点线索,组织对辖区内网上售药行为开展监测和排查。同时,要求市内主流网站、电商平台进行自查,对违法网上售药行为进行主动搜索,发现无资质从事网上售药活动的网站、网页,列出清单,对梳理出的网站清单,经初步判断属违法违规售药行为后,移交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涉嫌假药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二是严厉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存在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药品违法销售行为的网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对违法网站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汇总名单,网站属于未经备案的,依法予以关闭,并追究接入服务商责任;网站已经备案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关闭。对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网站,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活动。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的网站,主动公示其相关信息,方便社会开展监督,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专项行动期间,四部门联合对查实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持续宣传高潮,并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发布《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建立和公开已被取缔的非法售药网站名单,提醒广大公众及时了解非法网站信息,网上谨慎购药,自觉抵制非法网站药品,避免上当受骗。

四是净化网上售药环境。要求市内主流媒体、电商平台对网站药品广告页面和链接进行自查,清除虚假违法广告。推行信息审查员制度,要求有专门人员严格审查把关售药网站的广告和商户信息,不为非法售药网站提供传播渠道。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完善监督监测机制和技术手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共同加大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监督监测力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查处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及时发布监测信息提示,曝光违法网站。鼓励被假冒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维护网上售药的正常秩序,积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31)以及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77)举报网上违法售药行为。在加大力度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完善网上售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便公众查询与监督,支持引导合法的网上售药企业做大做强,为公众提供良好的网上购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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