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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32601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国土局强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纪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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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体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率,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宋汉银同志就学习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按时参加集体学习活动。 没有特殊情况,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按时参加县局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确实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及时请假,迟到早退的,要按考勤制度要求扣减个人量化分值。 二是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认真做好笔记。 养成记笔记的良好习惯。坚持边听边记,边学边记,确保学习笔记内容丰富记录详实。 三是严格纪律考勤,加强督查督导。 县局督查组要确实负起督查责任,加强对人员出勤情况的督查,对无视纪律要求、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同志,全局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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