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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126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1/2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国土局加强措施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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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加强管理与服务发展的要求,认真做好设施农用地用地管理工作,促进了全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 科学规划,集约用地。为各乡镇做好养殖小区规划,按照远离村庄、集中连片、节约用地的原则,认真做好规划设计,使养殖用地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又保持生态环境。 严把用地审核关,依法审批养殖用地。严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用地规划占地,严禁占用耕地和林地。 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为农户协调解决在养殖业发展中的用地困难,在审核和报批过程中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农户及时进行生产建设。 加强监督管理。养殖用地审批后,要求农户按期进行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对养殖用地的位置、面积和建设标准进行检查,严禁超占和不按建设要求用地,养殖用地投入使用后,严格监督农户按用途使用土地,严禁改为经营性用地或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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