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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7-0821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7/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港区“两降低一支持”减轻企业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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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扎实推进增值税税率简并,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推进融资担保公司和民间融资服务公司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促进规范发展。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截至目前,已注册成立1家融资担保公司和2家民间融资服务公司,已有7家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创业创新。支持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去年以来共安排人才专项工作经费1000万元,大力支持创新人才科研、创业人才产业引导贴息、企业人才平台载体建设等;支持研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质量品牌建设,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山东省注明商标、山东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2016年以来,已累计拨付各类奖励资金200余万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创业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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