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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73-10_F/2015-032001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城管局兰山分局拆除非法设置立柱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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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兰山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沂州路与清河北路交汇处往南路东侧人行道上设置了一广告牌。执法人员找到安装广告的幼儿园,经调查,负责人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属于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广告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3日内自行拆除。 执法人员多次与设置该广告当事人沟通,耐心解释关于设置大型立柱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告知其私设广告属于违法行为,如不在规定期限自行拆除,执法人员将按照规定予以强制拆除,最终相关负责人表示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尽快自行拆除。3月18日,执法人员现场巡查看到该立柱广告已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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