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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82-10_C/2017-0803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6/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发放首批排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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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我市举行首批排污许可证发放仪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沂明出席仪式并发放首批排污许可证。 全面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是补齐环境短板、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战略举措,也是生态环保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市环保局按照国家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认真核查,于6月29日完成了全市31家火电和11家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这标志着我市环境监管进入“一证式”管理时代,将更加有利于强化环境监管,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据悉,排污许可证今后将作为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许可,排污许可信息实行全文公开、动态更新。无证排污、违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并计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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