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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0510-12_A/2016-103101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10/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出台落实“结亲连心”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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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全局党员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将“结亲连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近日,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制定出台了“结亲连心”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该办法明确列出了联系人在“结亲连心”工作中应受责任追究的不当行为,对于存在不当行为的联系人的责任追究相当严厉,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免职处分,联系人应当根据办法不断照镜子,比照自己的思想、行为,若发现不当要及时改正。 《办法》的出台,意在使联系干部时刻端正态度,高度重视,更体现了该局真正将“结亲连心”工作落到实处的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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