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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083-09_D/2013-041501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4/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食药监局构建“四个体系”巩固医疗器械管理规范化建设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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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医疗器械管理规范化建设成果,构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水平,费县食药监局通过构建“四个体系”,在抓规范上夯基础、在抓管理上求突破、在抓提高上见成效,多措并举巩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成果。 一是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坚决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与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签订医疗器械质量责任书,明确责任追究。二是构建质量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完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规范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使用等各环节行为,促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由“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三是构建监督检查体系。实行网格化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到人,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监管责任化、标准化、痕迹化。四是构建信用评价体系。积极搭建安全信用评价平台,严格评价标准和依据,科学评价安全信用等级,有效防范医疗器械安全质量风险,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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