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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78-10_B/2015-0319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3/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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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迎淮工作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我市在迎淮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监督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对企业的运行状况,及时掌握和了解进、出水水质化验情况;各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运行管理,合理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完善运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障设备完好率,完善中控室信息调度系统,保证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转和数据传输,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出水达标。 通知指出,水质化验分析是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做好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各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加强进出水的水质化验,完善化验设备,按要求配备化验人员,完善日常化验记录,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化验项目、检测频率及化验方法进行化验室工作,确保化验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行为,避免污泥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污泥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污泥的全过程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污染防治标准、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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