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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46-30/2013-090501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09/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购买电脑难提货 工商部门来协调
购买电脑难提货 工商部门来协调

苍山县消费者李先生购买电脑,因商家电脑系统出现故障,一直没有能拿到商品,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经营者快速为消费者提供了电脑。

李先生想购买台式电脑,8月17日他在几家电脑专卖店进行挑选,最终在几家促销商品中选定一台联想电脑。李先生付款3500元,商家承诺三天内将送货上门。然而李先生在家等了三天,见商家没有动静,就按照收据上的电话进行联系,经营者称因为专卖店的电脑系统出现故障,所有的用户数据都无法显示,让李先生再耐心等几天。转眼前一周过去了,商家的电脑系统仍然未修复,李先生认为自己手中有收据,商家应该按照约定给自己送货,而不是一再拖延。他拨打12315电话,希望工商部门进行协调,让经营者为其尽快送货。

苍山县工商局受到申诉后,立即联系双方了解相关情况。经营者解释说按照正常流程,由销售人员按照时间顺序安排发货,因为微机系统有故障,他们唯恐送货出错,就暂时押货未发。工商人员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与消费者约定提供送货上门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协调,8月26日经营者为李先生提供电脑上门服务,李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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