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646-30/2013-090501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9/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购买电脑难提货 工商部门来协调 |
|
|
|
苍山县消费者李先生购买电脑,因商家电脑系统出现故障,一直没有能拿到商品,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经营者快速为消费者提供了电脑。 李先生想购买台式电脑,8月17日他在几家电脑专卖店进行挑选,最终在几家促销商品中选定一台联想电脑。李先生付款3500元,商家承诺三天内将送货上门。然而李先生在家等了三天,见商家没有动静,就按照收据上的电话进行联系,经营者称因为专卖店的电脑系统出现故障,所有的用户数据都无法显示,让李先生再耐心等几天。转眼前一周过去了,商家的电脑系统仍然未修复,李先生认为自己手中有收据,商家应该按照约定给自己送货,而不是一再拖延。他拨打12315电话,希望工商部门进行协调,让经营者为其尽快送货。 苍山县工商局受到申诉后,立即联系双方了解相关情况。经营者解释说按照正常流程,由销售人员按照时间顺序安排发货,因为微机系统有故障,他们唯恐送货出错,就暂时押货未发。工商人员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与消费者约定提供送货上门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协调,8月26日经营者为李先生提供电脑上门服务,李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