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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3-0626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6/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国家提高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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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通知明确规定,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今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3年最低收购价水平。从今年新粮上市起,2013年生产的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均提高到每市斤1.12元,比2012年提高0.1元。提价幅度为9.8%,这也是近年来提价幅度最大的一次。 执行上述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以县为单位,当其小麦市场价格连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有关部门核实确认后,报中储粮总公司批准在相关市县启动预案。各委托收储库点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小麦主产区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近年来我国逐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相比2006年,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上调幅度超过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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