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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46-02_Z/2016-0512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05/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工商局局长彭林东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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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林东走进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宣传工商部门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相关情况,接听处理了10名群众的热线电话。市工商局法制科和企业注册局综合监管科负责同志共同走进了直播间。 彭林东在节目中介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报告的,或者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中,将被有关部门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报结束后,工商部门还将按照随机摇号确定的名单,对企业年报公示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处理,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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