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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398-12_A/2016-0520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6/05/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各文化馆评估定级全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
我市各文化馆评估定级全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

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发布公告,对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进行了公示。我市市县13个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其中,市群众艺术馆(市文化馆)、兰山区文化馆、河东区文化馆、罗庄区文化馆、郯城县文化馆、沂水县文化馆、沂南县文化馆、临沭县文化馆、蒙阴县文化馆、平邑县文化馆等10个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莒南县文化馆、费县文化馆、兰陵县文化馆等3个馆被评为国家二级馆。

文化馆评估定级是文化部推进各级文化馆规范建设运营的重要举措,每四年评估一次。评估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委托第三方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我市各文化馆以参加评估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对馆舍进行改造提升,增添了新的培训设施设备,广泛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和服务新模式,办馆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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