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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1572-06_A/2012-0528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2/05/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四项措施 强化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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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畜产品安全事件多发季节,郯城县畜牧局认真落实四项措施,强化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职责,强化监管,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完善预案,做到有备无患。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安全事件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和中止、善后处置、应急处置保障等内容。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一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能够快速作出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搞好宣传,提高防范意识。结合“三下乡”活动,采取发放明白纸、宣传册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先进养殖技术和鉴别优劣畜产品的方法。在主要街道、商场、集贸市场等地悬挂畜产品安全宣传条幅、公益广告、标语等,宣传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义,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强化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在养殖环节开展生猪、肉牛、肉羊瘦肉精专项突击监督抽检行动,对生猪屠宰厂点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生猪及产品流通环节监管。为防止出现瘦肉精事件,进行了全面彻底的专项检查。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80人次,执法车辆130车次,检查市场136个、猪肉经营户183户次、生猪屠宰加工单位37个、饲料兽药经营门店97家、生猪饲养户1233户。抽检养殖场187个、抽检尿样2303份,检测定点屠宰厂待宰生猪尿样1310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猪肉含瘦肉精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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