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451-02_gzdt_/2013-1225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2/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审计局加强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改造跟踪监督 |
|
|
|
今年以来,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关口前移、同步跟进、立足监督、注重服务”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政府征收补偿资金全过程跟踪审计,审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资金35.6亿元,促进了征收改造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审计,确保征收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规定,准确把握政策标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算到底”,使每一个项目详尽详实,每一个数据准确无误,每一个程序环环相扣。对遇到的有关政策不明确、界限不清晰等特殊情况以及不符合征收政策的重大问题,及时提报到主管该片区征收工作的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将会议纪要一起归集到征收审计档案中,作为审计机关签章审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全程跟踪审计,确保征收过程阳光透明。深入征收现场,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对入户调查摸底、房屋面积测量、征收协议签订、补偿资金兑付、还建回迁结算等整个征收工作流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对2300多户被征收人提出的对前期入户调查摸底结果存有争议的事项,再次进行了入户复核;对审计中查出的证件不齐全、手续不完善、数据计算错误等各类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了1000余条整改意见并严格监督其执行到位,有效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 三是加强补偿资金审计,保障被征收人合法利益。将补偿资金审计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全程抓好监督,严防跑冒滴漏。在协议签约阶段,对搬迁费、奖励费、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偿款、停产停业补助、新旧房评估款及结算差价等征收协议补偿资金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套取财政补贴、超标准补偿和多享受优惠政策等违规行为。在支付补偿资金阶段,针对征收部门每次提报的拨付资金申请报告,对照原签订协议内容进行逐份逐项复核确认,同时监督将补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避免出现延期发放、少发漏发和挤占挪用等问题。在回迁结算阶段,将根据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还建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征收户实际躲迁期限等有关文件资料,重新计算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之间的结算资金差价,督促双方及时结清缴纳房款。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