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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224-18_A/2016-0331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6/03/3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平邑街道“四个强化”做好民族工作
平邑县平邑街道“四个强化”做好民族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平邑街道成立了由统战、民宗等部门组成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民宗办,由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民宗助理具体负责。驻城各民族社区由1名两委成员具体负责民族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格局,确保街道民族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扩大数量,提高质量,发挥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目前已在街道办领导班子中配备了1名少数民族干部,在辖区2个民族社区中选举了8名少数民族干部。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明白纸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是强化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员和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有效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运用法律武器和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做到预防与化解并举,从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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