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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70510-12_A/2016-1031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10/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加强秋冬季演出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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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节来临,各种商业促销演出活动增多,为进一步规范演出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演出市场健康发展,近期,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演出市场监管。 一是严把准入关。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对所有演出团体进行严格审查,严格资质检查,对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进行认真审查与核实。 二、加强演出内容审核。对具有演出资质的表演团体,严格坚守演出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认真审查演出节目内容,全面杜绝低俗、不健康的违禁节目出现。 三、加大演出巡查力度。对已批准的营业性演出,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不具备演出资质或证照不全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坚决予以取缔;重点地方派专人跟踪监督,切实做到逢会必到、逢演必查,不断加大对演出市场的巡查力度。 四、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加大社会宣传,净化社会风气,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提供营业性演出信息,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营业性演出的第一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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