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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3-1025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0/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驻鲁全国人大代表调研我市社区矫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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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驻鲁全国人大代表第二调研组来我市调研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课题,到河东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教育中心,实地调研了河东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组织入矫宣告、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矫治、法制教育、定位监管等经验做法。 在听取了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汇报后,调研组对我市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管理难题的工作理念给予了积极肯定。 几年来,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列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全市各级人大多次视察调研,监督指导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人员衔接无缝化、监督管理规范化、教育矫治人性化、帮困扶助社会化“四化”监管模式,坚持重大节日、敏感时期超前预防、超前管控,全面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自2007年9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6748人,重新犯罪率为0.05%,低于全国0.2%的平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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