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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312-16_C/2014-100101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9/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莒南县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提升社区矫正质量
莒南县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提升社区矫正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莒南县司法局积极探索“以人为本、教育优先”的人性化管理方式,创造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达到最佳的刑罚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规范流程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社区服刑人员首先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报到,工作人员做好常规入矫手续,同时向每位社区服刑人员发放《社区矫正人员权利义务须知》,签订《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手机使用协议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使社区服刑人员在短时间内迅速了解、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了日常报到的严肃性。同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司法所,实现“面对面”当场无缝衔接,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借故不及时报到、不报到。

二是开展集中教育,实施分类管理。以镇街为单位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把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职责落到实处。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综合评定入矫时间、犯罪原因、犯罪类型、改造表现、再犯罪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将全部社区服刑人员分成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因人施矫。对于综合评定差,犯罪情节恶劣、再犯罪可能大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严管,集中各方力量,从日常报道、外出请销假等方面予以重点监管;对综合评定一般,再犯罪风险较小的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执行司法所各项管理措施,防止脱、漏管;对于综合评定良好,再犯罪风险小的社区服刑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从宽执行矫正措施。

三是加强技能培训,促进融入社会。鉴于社区服刑人员需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接受管理教育,不能离开居住地,为满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需求,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通过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能力,减少社会负担,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因贫困而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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