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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4-111601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罗庄区司法局采取“四个主动”,抓实人民调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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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区司法局采取有力措施,采取“四个主动”的工作方式,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主动排查”。区司法局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结合走访掌握的第一手信息,及时将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提前纳入视线,将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初始状态。 “主动化解”。针对民间矛盾纠纷往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成因复杂等特点,区司法局以方便群众、利于化解矛盾为目的,要求调解人员把调解活动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主动上门入户化解矛盾纠纷,使纠纷当事人在身不离家的情况下握手言和。 “主动沟通”。区司法局要求调解人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打造合作平台,形成信息畅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地提高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 “主动回访”。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继续做好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及和解工作,巩固调解成果,避免纠纷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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