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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4-0630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6/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河东区司法局四项措施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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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从提高队伍素质入手,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每月组织一次教育学习。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前确定培训主题,邀请专业人士前来授课,通过培训增强了法律工作者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开拓了视野,更好地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强化服务作用。要求各法律服务所紧跟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步伐,针对基层社会和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扎根基层、便民利民的特色和优势,大力开拓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领域,不断增强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以规范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归档为主要内容,对所辖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收案、收费和案卷归档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法律服务所督促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做到了管理有章可循。 四是加强检查监督。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行业规范,加大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日常监管力度。对全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排查清理,严格杜绝无证执业或假冒律师名义执业的行为,并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禁所内无执业资格人员对外执业。通过加强检查监督管理,树立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依法、诚信”的良好社会形象,有力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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