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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5-042001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司法局出台意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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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市司法局出台《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六个临沂”,实现“走在前列”的奋进目标做好服务。《意见》共5项15条。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清全市经济发展任务目标,充分认清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新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全市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项工作。 《意见》明确了做好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一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和平台,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市场活动,大力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实施法律援助利民工程。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要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和方法,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安定的环境。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帮教实效和教育矫正质量。 《意见》强调,要健全领导组织,形成共同参与、推动工作开展的合力。要提高服务效能,巩固深化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强化落实各项任务的保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搭建有效工作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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