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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371-13_A/2013-0305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3/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检察院到卫生局座谈新农合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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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到县卫生局座谈新农合资金管理工作,听取了全县上年度全县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就新一年新农合资金运行、资金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新建议。 2012年,县检察院驻卫生局民生检察联络室履职尽责,联合县交警大队建立了交通事故核查机制,加大对新农合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保障了新农合资金平稳有效的使用。2012年全年,全县新农合受益591.82万人次,补偿金额23723.91万元,其中,门诊补偿583.14万人次,补偿金额5394.62万元,住院补偿8.68万人次,补偿金额18329.30万元,下一步将充实新农合监管队伍,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确保全县新农合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县检察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二是加大检查监控力度,形成通报制度;三是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新农合基金规范合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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