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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4-1225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2/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税费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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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按照“先清费、后立税”的原则,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将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的价格调节基金,资源税计征方式将由现行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税率幅度为2%-10%,具体标准由各省提出意见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按照国务院和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临沂市已开始对煤炭企业缴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及其他带有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收费、押金、保证金等进行摸底清理,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和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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