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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6-110301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6/11/0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财政局有序推进行政事业收费清理改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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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检查。积极配合物价局、发改局等部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中介、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收费等收费,未发现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执行。要求各单位对公布取消和暂停征收费用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县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12月1日起,取消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全县未发现收取需取消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现象。 三是加强电子化管理。以非税收入和票据管理系统电子化改革为契机,对全县所有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审核后的收费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固化了单位、收费项目、票据之间的对应关系,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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