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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198-02_gzdt_/2015-0709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商务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7/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罗庄区积极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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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年初市委市政府的环保新政策,扎实推进“绿色商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罗庄区商务局按照区政府下达的环保责任目标,专门印发《罗庄区商务局关于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好督导落实: 一是搞好商场环境建设。要求企业做到商场内卫生清洁,采光灯具布局合理,空气流通、室温控制适宜,装饰装修材料环保,各种设施标示明显。二是商品达到环保要求。要求企业对进货严格把关,不销售对环境有害的商品,加强货物仓库管理,符合卫生防疫标准。三是做好污染预防。要求商场污染排放达到相关要求,采取节水、节电措施,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箱,对各种废弃物分类管理、妥善处置。 通过一系列举措,使创建工作逐步深入到企业,营造出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为我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做出了应有贡献。(罗庄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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