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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527328-09_E/2013-0819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8/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积极组织开展恒低温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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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6.3”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恒低温库的安全监管,严防泄漏、中毒、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平邑县根据县政府领导和《临沂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恒低温库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临安办发[2013]36号)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8月1日至20日对全县恒低温库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这次督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督查的主要内容是相关企业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260号)落实情况。为确保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专门明确了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各镇政府(街道、管委会)要切实提高对恒低温库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恒低温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质监、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装置,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有关部门吊销其证照,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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