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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780795181-06_yllh/2014-032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园林绿化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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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市园林局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胡顺军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市园林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努力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为园林绿化和滨河景区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地法制保障。一是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体系。先后起草制定了《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临沂市滨河景区管理办法》、《临沂市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临沂市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了园林绿化规范性文件体系。二是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多次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并根据市政府要求多次组织清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加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和滨河景区巡逻监察。深入推进园林绿化执法监察,重点查处改变绿地用途、绿地严重“缩水”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捕鱼、非法采砂、破坏苗木等行为。四是注重法制培训学习,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或全局组织的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五是强化法制宣传,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坚持普法与各项工作相结合,把普法依法治理融进各项工作中去。结合全市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年”创建活动,促进立法、普法、执法的有效衔接。2013年我局被省普法办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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