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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4-090202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9/0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八到位”做好拆迁征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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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严格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实行“三公告、一登记”制度,在征地过程中做到“八到位”,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资料资金到位。要求征地报批资料、图件完整齐备,及时整理归档,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按协议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是方案到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一书、四方案”及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予以实施。 三是宣传到位。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安置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征地事宜和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四是取证到位。确定征地范围后,及时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确认,告知广大群众不得抢种抢建。 五是公示、公告及听证到位。严格执行“三公告、一登记”制度,确保征地信息的公开、透明。 六是签订协议到位。在规定时限内与被征地拆迁单位、个人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并按协议落实到位。 七是补偿到位。及时足额拨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切实保障和维护村民的合法利益。 八是腾地到位。补偿到位后,及时督促被拆迁户腾地,每个项目都做到了“先补偿后拆迁”和“先安置后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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